申報條件:在我市66個產業(yè)功能區(qū)及園區(qū)內,符合 “5 +5+1” 重 點 產 業(yè) 發(fā) 展 方 向 , 固 定 資 產 投 入 達 到 1000 萬 元(含)以上,且設備投資達500萬元 (含)以上,近兩年備 案并竣工投產的工業(yè)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。
支持標準:按固定資產投入的5%給予補助,對固定資 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 (含)—2億元的技術改造項目,給 予最高300萬元補助;對固定資產投入達到2億元 (含)以 上的技術改造項目,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