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嚴格審核把關。各縣(區(qū))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項目申報,落實專人負責、專人管理、專人審核,嚴格執(zhí)行項目申報審核等相關要求,重點審查申報主體經(jīng)營情況、申報材料是否完整齊全真實有效、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等;開展項目真實性審查,重點核查項目手續(xù)是否完備、已投入資金是否真實、項目建設內容與實際是否相符、是否存在重復申報等,出具審核推薦意見。正式推薦文件需抄送同級財政部門。
(二)壓實主體責任。項目申報單位應按要求提供項目申報材料,對申報項目建設內容的真實性、申報材料的完整性、申報項目的重復性負主體責任。主動接受專項資金的監(jiān)督、配合對企業(yè)數(shù)據(jù)信息的采集分析。收到財政專項資金后,應專款專用、專帳核算。
(三)制定績效目標。項目申報單位應科學制定項目績效目標,各縣(區(qū))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照績效管理的相關要求,加強申報項目的績效審核。
個別專項有特殊申報審核要求的按照各專項申報指南開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