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別說明
1.項目實施時間為2023年2月-2023年6月。
2.項目必須經(jīng)批復">
特別說明
1.項目實施時間為2023年2月-2023年6月。
2.項目必須經(jīng)批復后方可實施,未批復前不得實施。
3.鎮(zhèn)(街道)匯總填報附件1,申報業(yè)主填報附件2,鎮(zhèn)(街道)要將申報匯總情況進行公示,公示期5個工作日,公示無異議后方可上報(附公示照片及說明)。
4.若為還田利用,附件1、2的項目實施內容需寫成2023年小春XX(如小麥、油菜)秸稈還田XX畝。
附件:1.邛崍市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申報匯總表2.邛崍市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申報表
邛崍市農業(yè)農村局2023年1月30日
附件1邛崍市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申報匯總表填報單位(蓋章):單位:萬元
序號 | 項目業(yè)主 | 實施地點 | 實施時間年月—年月 | 項目實施內容(數(shù)據(jù)真實、可實施) | 總投資 | 自籌資金 | 財政資金 | 備注 |
業(yè)主名稱 | ||||||
地 址 | 邛崍市 鎮(zhèn)(街道) 村(社區(qū)) 組 | |||||
單位性質 | 公司□; 合作社□; 家庭農場□; 種植大戶□; 其他□ | |||||
法人(負責人) | 聯(lián)系電話 | |||||
申報項目類別 | 秸稈綜合利用□; 秸稈轉運中心建設□; 秸稈綜合利用設備補貼□。 | |||||
項目實施地點 | 項目實施時間 | |||||
項目實施內容 | ||||||
資 金 來 源 | 預計總投資 萬元,其中業(yè)主自籌 萬元,申請財政資金補助 萬元, | |||||
業(yè)主申報承諾 | 自愿申請實施該項目,保證自籌資金及時足額到位,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。本次申報的建設內容從未享受過其他財政補助。本申報表所填信息均真實可靠,若有虛假愿承擔一切后果及有關法律責任。負責人簽字(蓋章):年 月 日 | |||||
村(社區(qū))意見 | 同意申報。本次申報的建設內容未享受過其他相關補助。負責人簽字(蓋章):年 月 日 | |||||
鎮(zhèn)(街道)意見 | 同意申報。本次申報的建設內容未享受過其他相關補助。負責人簽字(蓋章):年 月 日 |